Friday, August 5, 2011

由《请尊重客工》引起的笔战

1/7/2011 我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了一则《请尊重客工》,内容如下






● 翁益华


  前几日,在临下班时间,有人给生产部的林主管捎来一箱宝岛象牙芒果,少说也有十几个。他就随手把整箱芒果搁置在办公桌上,预备第二天与大家分享。


  第二天早上,十几个芒果竟然全不知去向,装芒果的空箱子被丢弃在桌子底下。


  清洁员工小李一早打扫办公室,瞅见空箱,顺手捡起丢进垃圾桶。当林主管来上班,不见芒果踪影,问了周遭同事,没有结果,他竟对小李起疑,召来小李问话。


  小李哪有瞧见什么芒果,空箱倒有一个,照实说了,林主管还是半信半疑,又到小李午间小憩的储藏间搜了搜,结果什么也没查着。


  当小李怀着满腹委屈向我诉说这件事时,眼里充满了愤懑,说到激动处,眼眶都有点泛红了。


  “我会为了贪吃几个不值钱的芒果,而冒着丢失饭碗,被遣送回去的风险吗?”小李这么问着。


  “你绝对不会,我深信!”我语气坚定地回答。


  公司生产部是轮三班制,员工两百多人,值常日班的林主管下班后,还有同事轮值午班、夜班。这偷鸡摸狗的勾当,明眼人都看出分明是自己人做的,可林主管却偏偏怀疑是来自外地的客工小李所干。说白了,他是打从骨子里歧视外劳,鄙视他们没文化,素质低,专干这种下三滥事!


  可事实上,以我在公司服务这三十几年来的目击耳闻,好些发生在公司内的盗窃个案,都是内贼所为。很多实例证明,个人的素质与他所受的教育多寡、文化水平高低,是不能完全画上等号的!



看来林主管得学习公平、公正、客观地看问题,噢,还要学习不要戴有色眼镜看客工,尊重客工!


该文见报后,有位叫吴培灵的读者作了反应,写了一篇《谈尊重与怀疑》,发表于18/7/2011的联合早报,如下:


● 吴培灵



  主任的芒果不见了,怀疑是外劳清理员工偷去,这样做是不是不尊重外劳呢?


  翁益华先生以这个案例,于7月1日在《联合早报·交流站》发表了一篇题为“请尊重客工”的文章,呼吁读者应尊重外劳,更语重心长地呼吁人们学习尊重外劳。


  我读了该文后,实在不觉得他的主任有何错处。


  首先,芒果在桌底下不见了,清理人员首当其冲受到怀疑,实在是无可厚非。这就有如公司如果账目不清,当然先怀疑管账的;货仓的货物不见,第一个受到怀疑的也是货仓管理员。


  受怀疑的人,不应怨天尤人,而应该勇于接受调查、检视。


  翁先生只凭对外籍员工的认识和几句话,就认定该外劳是清白的,也实在没说服力。他在字里行间,似乎很清楚东西是谁偷的,既然如此,他为什么不挺身而出,指出是谁偷的呢?这样做不但可以扫除公司的害群之马,更可以还那名外劳一个清白,何乐不为?


  被怀疑与受尊重,原则上是两回事。在职场上被人怀疑是常有的事,我们尊重别人,是基于人本来就应互相尊重,而不在于身份的尊卑,而在受到怀疑时,绝不能因是外劳而网开一面。


可笑的是我的原文说的是“主管”,到他口中却变“主任”,我说:整箱芒果搁置在办公桌上,空箱子被丢弃在桌子底下,可他写出来竟是:芒果在桌底下不见了




像这种不认真的做文章态度,真是贻笑大方!可我也没有指出他这方面的马虎态度,当然针对他的文章,我也作了适当的回应,算是还给自己一个清白,以免让读者有所误会,我的回应《率意妄断的结论,真要不得!》发表于30/7/2011的联合早报。




翁益华


  针对鄙人于7月1日《联合早报·交流站》发表的拙文《请尊重客工》,吴培灵先生于7月18日发表了一篇《谈尊重与怀疑》。


  文中,吴先生提到“芒果不见,清洁人员首当其冲受到怀疑,实在是无可厚非”,还举例“账目不清,当然先怀疑管账的;货仓的货物不见,货仓管理员应受怀疑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。问题是,清洁人员的职责并不是看管那箱芒果,为什么他应该“无可厚非”地受怀疑?这是什么逻辑呢?



  说到笔者只凭客工的几句话,就认定客工是清白的,这又未免太武断了!其实这名客工已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日子,与笔者接触颇深,我也很了解他的待人处事,所以才会在文中,语气坚定地表示:我深信他绝对不会干出那种偷鸡摸狗的事!


  吴先生在文中还指出,他从拙文的字里行间,看出笔者很清楚东西是谁偷的,还要笔者挺身而出,这种率意妄断的结论,真是荒谬,不知拙文中有哪一段文字让吴先生看出了笔者乃神探是也?我只是说生产部门是轮三班制,员工两百多人,常日班的林主管下班后,还有同事轮值午班与夜班,所以我才呼吁应该公正、公平、客观地看问题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自己的同事难道就不会干出这种下三滥事吗?再有,笔者并不在生产部门,说我知道是谁干的,对不起,我只是客观地就事论事!


  还有吴先生说:在受到怀疑时,决不能因为是外劳而网开一面,那么笔者想反问一句:是不是因为是自己的同事,就应该姑息养奸呢?
















Sunday, May 30, 2010

这个网站,在中国上不了

5月份我到中国东北旅游,在修林的哥家里,几次尝试上这个网站,都不成功,
中国网管也管得太严厉了,连这样的博客网站也上不了,好失望,看来得两头跑,
凤凰博报先报到,以后这边厢算老二吧,偶尔才来探望
http://blog.ifeng.com/1114176.html

Friday, April 23, 2010

郗修林回乡了

修林在17/04/2008到新加坡工作,与雇主签了两年合约,工作准证在14/04/2010到期,老板虽然挽留他,但遇到这种很黑很黑的老板,苛刻的工作条件,任谁也不想再留下来为他卖命。
离乡背井、抛妻弃儿别父母已两年,是该回家的时候了。

21/04/2010是他回家的日子,他乘搭早晨九点的班机,黑心的老板为了省钱,给他买了最便宜的机票,让他转机又转机,
新加坡 -广州
广州 - 沈阳
沈阳 - 哈尔滨
他抵达哈尔滨已是晚间九点半。

我衷心地祝福他,祝他回乡后,日子过得更开心,生话更美好!


这是修林(右边那位)在机场与来自东北沈阳的魏国富,两人同一天来新加坡,同一天回家,在同一家公司一起工作了两年。

我在机场的咖啡座与他俩合影。
我们在20/04/2010晚间11点,就抵达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,我们叙别了一宵。

Tuesday, April 13, 2010

我与我的老情人

结婚25周年后重拍婚纱照,朋友说我们够罗曼蒂克的。
就来个25年前后的对照,看看岁月的留痕都写在脸上了


这是25年前的婚照

Thursday, March 18, 2010

好心欠缺良心

(发表于新加坡联合早报 20100318)

住所附近的年货市场,打从开业后就闹得满城风雨、风波连连,最后落了个不忍卒睹的慘淡收場。
就在营业结束的最后一天,下班回家途中,我特意绕道经过那里,只见有档展销陶瓷器的摊口上,以纸皮写着几个醒目的黑字:“见钱就卖”、“泪洒新加坡”、“惨淡经营,血本无归!”,一名中国籍的中年摊主,露出满脸倦容、神情憔悴、眼光迟滞地躺在休闲椅上。
也许对于像我这种只是来看热闹的人,摊主早已司空见惯了,所以也懒得招呼。老实说这些瓶瓶罐罐之类的陶瓷器,家里已买了很多,再买回去只会让太太唠叨,所以我只是踱着信步来回走着,偶尔也会停下来摸摸做工精致的陶瓷工艺品。
这时走来了一对中年夫妇,他们正用英语交谈着,只听得做太太的说:“今天是最后一天了,再卖不出去,他就得搬回国,瞧我如何杀价,准可以买到便宜货!”说完,她眼睛马上像照探灯似的,往摆卖花瓶的一角射去。很快的,她就相中了一个明码标价25元的翠绿色絵着七彩孔雀、高约50厘米的花瓶,对摊主说:“这个6元卖不卖?”
“安娣,这个花瓶原价是卖25元的,6元叫我亏大了,你有心买就加多一点吧!”摊主见有生意上门,立刻打起精神回答。
“我是同情你,好心帮你清货呀,不然你得搬回国,不是更惨?”中年太太说得振振有词,俨然把自己当着救苦解难的观世音菩萨。
“可6元我是连买料都不够呀!”摊主说得很无奈。
后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最后敲定10元成交。
“亲爱的,我早说了,准能买到便宜货的,你瞧,这是不是很便宜?”做太太的看着先生拎着刚买下的花瓶,像虏获战利品似的,得意洋洋的以英语说着离开。
望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,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愧疚:我连那位太太也不如;最起码她还富有同情心,好心帮摊主“清货”,而我却掏不出半点同情心;可往深一层想:这“好心”似乎又欠缺了点“良心”,想到这里,我释然了。

Sunday, March 14, 2010

郗修林,好样的!―― 记一名中国客工

(发表于新加坡新明日报20100314)



一提起家里要来个大扫除,三个小瓜就忙着各找藉口推搪开溜,太太又轮班值勤,没法子,这粗活得由我一人来扛。
岁月催人老,如今每每干起重活,已觉得体力大不如前,今番的大扫除,我就找来了在服务机构从事清洁工作、来自中国黑龙江的客工郗修林来家里帮忙。
修林这小伙子,长得高头大马,做起事来手脚灵活、充满干劲和魄力。洗卫生间时,我提议两人一齐洗刷磁砖,省时又省力,他却说这活干起来很费劲,由他一人动手就行,还以卫生间太小容不小两人为理由,拒绝我的建议。
我们就一边忙着,一面聊着,修林说他这个人天生就是劳碌命,每月一天的休息日,他也是留在宿舍里睡懒觉。来了新加坡一年余,还是不习惯这里的都市生话。他原来在哈尔滨尚志市是一名修理摩托车的个体户,当春耕、夏耘、秋收忙碌季节,他就得放下修车工作,回乡下帮父亲务农,而每趟回乡少说也得呆上十头八天的,就这样常常错失了上门找他修车的生意。
一到冬天,路面溜滑,骑摩托车的人少,登门找他干活的更少,闲来没事,他就四处串门、找朋友喝酒、或回乡帮他父亲到山里砍伐过冬取暖的柴火,以打发漫长的冬日。
我们忙着聊着,看着屋里也变得明窗净几,我可累得像坨烂泥,正打算歇息的当儿,他突然抬头,发现厨房壁上挂着的电风扇积满尘埃油垢,竟二话没说,立即拆下护罩、卸下扇叶清洗一番。看到他工作面前永不言累的勤快精神,我动容了!
临别前,我拿了几十元想酬谢他,他竟坚持不肯收下,他说平日里我多方照顾他,每天还给他买午餐,他铭感五中,正愁思不知该如何回报我,“受人滴水之恩,当泉涌相报!”他语重心长这么对我说。
好一句“滴水之恩,当泉涌相报!” 细细咀嚼,我看到了一个虽然受教育不多,却怀着知恩、感恩,报恩,高尚情操的中国人,郗修林,好样的!



Monday, January 18, 2010

领队

(发表于新加坡联合早报 20100118)

领队是旅行社派出的随团人员,负责照顾团员。只要行程没突发事故,领队其实蛮容易胜任。

几年前到北京旅游,领队是个自由接团的中年妇,讲起话来粗声大气,像在巴刹叫卖。最教人受不了的是她那自以为是,竟说唱《青藏高原》的韩红是海南人,因为在新加坡姓韩的都是海南人,说出来也不怕笑掉人家的大牙!
行程中她一直拿中国落后的一面与新加坡相比嘲讽;全陪看在眼里,气在心头,她却越讲越得意。有一晚我们回到酒店,房卡全失灵,房门不能打开,领队对着女服务员大声吆喝:“我们没钱付账是吗?怎么房门打不开?这是什么服务态度?我们是新加坡来的团队,我们公司几时欠过你们钱。。。。”噼里啪啦连珠炮,可怜的服务员除了连声道歉,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,赶快联系柜台服务处。女领队得理不饶人的嚣张,真是丢尽新加坡人的脸!
另一次到张家界旅游,当地的地陪以天气不佳为理由,要团队取消原本行程,改游三个额外收费景点,每人得多付人民币600元。大家觉得收费太高,磋商后都决定依原本的节目,不想参加任何额外景点。这一来,全陪、地陪一脸不悦。地陪说如果团队不参加额外观光景点,他的公司就亏大了,他就要赔钱给公司。
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当儿,我们把希望寄托予随团的本地领队,希望他能维护我们的利益,谁知他却说:“你们这团每人收费整千元,其实只够机票、交通与膳宿,旅行社並没什么赚头,所以应该参加额外观光景点,让当地旅行社赚一点。”
这下完了,胳膊往外拐,为了分得一杯羹(肯定有),竟把团队出卖!我与几个团员则坚持到底:不愿游览额外收费景点。最后是兵分两路,一半团员由地陪、领队带领游览额外收费景点,我们则由全陪带队,照原定行程。
到中国旅游不下十几次,有时候没领队随行,我就自告奋勇充当领队,过了边检处就与当地的全陪接头,呼吁团员上车。一路上我也帮忙点算人数,照顾队员。有一回,旅程行将结束前,同团的老妪突然塞了十元给我,说是给我这领队的小费,真教人啼笑皆非。当我表明自己也是团员时,她一脸诧异,并表示我十分像领队!
呵呵,对不起,我不是真领队,是滥竽充数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