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3, 2008

请人力部认真看待客工待遇

发表于20081007新加坡联合早报

   最近发生的几起有关客工受到不合理的对待,再加上我自己平日和客工的接触了解,我觉得客工在我国受到苛待的情况,可能比一般人想象中严重,我希望人力部能认真地看待。

   先是一群约180名的中国工人向人力部求助,这群客工原本与建筑公司签了一年合约,按照合约,他们每月工资1700元,每天工作12小时。可是工作才刚开始几个月,公司就要他们重新签合约和接受减薪,也就是从1700元减至1200元,否则可选择提早回国。可是,他们来之前都给了一笔为数不少的中介费,客工们因此要求公司把他们付给中介的钱赔给他们,希望人力部能加以协助。

   再看另一起客工工地悬梁的自杀事件。据报道,死者同事反映,死者是今年8月才到新加坡工作,因所受待遇与中介合同上描述不符,而向工头及其他主管投诉无果,而心情烦闷。加上死者悬梁前因工伤伤痛难忍,但工头不肯送其就医,死者情绪更加低落,因而选择了轻生。

   我在我任职的公司里也认识了好几个从事清洁工作的客工,据他们向笔者反映,来新加坡之前他们与当地的代理签了合约,白纸黑字注明一天做12小时,每月休假一天,如果加上超时,一个月薪水接近1300新元,可来了之后,这里的黑心老板却不承认那一纸合同,每天要他们做14小时,薪水却只有1100元,老板给的理由是他们达不到公司的要求,所以要减薪,但是却要他们做更长的工时。这里的代理还经常以随时送他们回国作威胁,由于他们人数不多,且又都来自乡下,加上他们来之前已交了好几万元人民币的中介费,所以只好忍气吞声,默默忍受这不合理的对待。

   其实好多客工愿花一大笔中介费,离乡背井到本地工作,很多时候应该是被那一纸合同所诱,被无良的代理所骗。但是这里的老板如果不承认那一纸合同,作为弱势的客工,他们又该向谁投诉呢?尤其代理经常以送他们回国做威胁,希望人力部能给这群客工明确的指示。

读者回响

《联合早报网》 (2008-10-08)

我本身是来自中国的客工。现在已经是新加坡PR。之前,我不是通过中介公司来新加坡的,而是跟我的雇主直接签署合同。所以,不存在该文提到的问题。看了昨天翁益华写的《请人力部认真看待客工待遇》的观点之后,我也挺有感受。关于这些客工,我也发现身边有很多类似的例子,所以想说几句。
  首先,他们大多数的人都有两份合同,其中一份是跟中介公司签订的,另外一份是与雇主签订的,这两份的内容不一致,那是理所当然的。当然两份签订的时间肯定不同。客工选择来新加坡,很大程度是因为满意前一份合同的内容,所以选择来新加坡。
  其次,有些客工会把中介公司和雇主混淆在一起,他们认为中介公司跟雇主“狼狈为奸”,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。因为有的雇主经常会收取回扣来和中介公司合作。所以,当雇员跟雇主签订的合同内容或者劳工执行的内容,与该客工跟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不一致时,客工就会认为时雇主欺骗了它,或者中介公司和雇主“狼狈为奸”欺骗了他,而不是事实上的,简简单单的中介公司欺骗了他。
  另外,客工的问题真的不容忽视,因为他已经很普片存在在新加坡了,如果不加以妥善解决,后果比较严重。
  所以,最后请政府想办法解决,特别是针对中介公司,请严格执法,不能再让他们继续骗人,影响新加坡的声誉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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