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ccue.com/ccp_east/2007-10-04/1191521433d540726.html
(发表于20070910新加坡联合早报)
養老“防兒”
日前新加坡有一宗母親把兒子控上法庭的新聞,87歲的母親指68歲的兒子欺騙她,擅自從聯名戶頭裏提出80萬元。法庭最後裁決做母親的勝訴,做兒子的,必須連本帶利把錢歸還給老人家。
讀了這則新聞,教人感到心寒。過去有句老話說:“養兒防老”,今時今日,如果把這四個字重新組合,變成“養老防兒”,恐怕更為貼切些!這可不是什麼“危言聳聽”,只要稍稍留意發生在周遭的案例,就知道此言不假。
幾年前,筆者公司裏有位司機工友剛領取了公積金,他的獨生子就游說他把三房式組屋賣掉,搬到自己的公寓同住。當時有人勸筆者的這位工友,讓他別盡信兒子的話,無論如何得把組屋留著,以防萬一;但他反而嘲笑別人“酸葡萄心理”。後來,工友果然聽信自家孩子的話,把 組屋賣了,還把售屋所得幫兒子繳付公寓欠款,又拿出部分公積金幫兒子裝修公寓。
過了沒多久,這位司機工友榮休了,筆者從此與他失去聯繫。但就在上個月,筆者無意間在街頭遇見了他,他告訴筆者:他目前住在一間租賃的單房式政府租屋。他說,自從他退休後,兒子兒媳每天給他臉色看,嫌他礙眼,也不讓他親近孫子,他在忍無可忍之下,獨自搬了出來。臨別前,工友說出了一句肺腑之言:“這一生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,就是誤信了兒子!”
潮州人有句俗話說:“親身兒不如腳倉錢!”(意思是兒子再親也不如壓坐在屁股下的錢親),真是一針見血。還是守著老本較有保障,千萬千萬別讓一些甜言蜜語的迷湯給灌糊塗了。
翁益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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